您好,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质检总局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将停征,降低及取消以下收费项目:停征计量收费,即行政审批和强制检定收费。非强制检定收费不得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服务并收费。
气瓶用乙炔表、氢气表、氮气表等气瓶不属于密封增压容器,其压力表(除氧气表外)不属于强检范围。
您送检的乙炔表检定需要收费,但2017年房山区计量检测所单位性质划归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要求,因此我局的计量检测所不能接收乙炔表检定业务。
我们非常抱歉因单位性质发生变化及相关规定给您带来一系列影响,希望您能体谅。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