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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产品标准是否需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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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13
  根据2017年11月4日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从2018年1月1日起不再对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备案。
  国家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国家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pbz.gov.cn/,点击“企业登录入口”,进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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